欢迎来到四川省环境科学学会!欢迎加入我们!

首页 >  新闻通知 > 学会通知

关于四川省2021年度省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初评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8/5] [来源:] [关闭]

   为推进生态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按照《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和《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川环办函〔202217号)有关要求,经企业自评、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初审、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复核、生态环境厅企业环境信用评价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审核等流程,形成了四川2021年度省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初评结果,现予以公示。

一、查询途径

(一)“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公众服务平台”:http://103.203.219.138:18081

(二)“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官网:http://sthjt.sc.gov.cn/sthjt/c103951/2022/7/29/02c937b003f346f091d337b86799239c.shtml

二、注意事项

   结果公示期自2022年7月29日至2022年8月13日止

       公示期间,参评企业可及时查询初评结果若对初评结果有异议,可813前将正式申诉文件及支撑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公众服务平台”,由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初审、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复核,于816日前提交生态环境

       公众、环保团体或其他社会组织,对初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满前将相关材料或证据反馈生态环境厅,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逾期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无异议。

      我会作为技术支撑单位,受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委托,负责配合厅法规与标准处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的有关技术指导与培训、技术审核和现场核查工作。学会联系电话:028-86114341

个人入会
团体入会
在线报名
需求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