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典型案例征集的通知
川环学函〔2025〕9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2025年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典型案例征集的通知》要求,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推动生态环境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的战略部署,持续挖掘、推广生态环境领域科技成果在实际应用中的创新模式和成功经验,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加速推动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服务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我会现面向在川相关单位征集具有创新性、实效性、可复制的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典型案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案例申报主体包括但不限于研究开发机构、成果转化服务机构,成果应用企业和产业园区等。
(二)案例应用场景包括但不限于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固体废物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新污染物治理与环境健康风险防控,应对气候变化与碳达峰碳中和,生态环境监测与智慧环保,以及其他生态环境领域等。
(三)成果转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行投资转化、技术转让、技术许可、合作转化、作价投资或其他方式等。
二、基本条件
(一)案例已实现一定规模的产业化应用,产生了显著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二)案例具有清晰合理、高效创新的成果转化方式、资金投入方式、商业盈利机制或政产学研用合作模式等,为科技成果顺利转化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案例形成的模式和经验具备显著的示范引领价值和可复制性,可在其他地区或行业推广借鉴,发挥辐射带动效应。
(四)案例转化的科技成果具有较高的技术成熟度,在实际应用中能够保持长期稳定运行和发挥良好效果。
(五)案例转化的科技成果具有清晰、完整的知识产权,申报单位近5年无知识产权纠纷和环保失信记录。
三、征集作用
经学会审查通过的典型案例将会:
1.被推荐至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并参与生态环境部《2025年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典型案例》申报;
2.在“美丽西南生态环境科技论坛”进行发布,并受邀参加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分论坛进行路演展示、交流推广;
3.根据申报单位意愿,在学会官网、官微及相关平台对成果转化典型案例进行重点宣传,并通过多种渠道向全社会进行推介。
四、报送要求
(一)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25年7月23日前将《2025年四川省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典型案例申报表》(见附件)电子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PDF件与word文档)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相关证明材料(如技术专利证书、检测报告、用户评价证明、第三方评估报告以及转化合同、政策支持文件、媒体报道、现场照片等)电子件可附表后或一并打包发送。
(二)各单位申报的案例不超过5项,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相关内容必须确保不泄露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刘老师
联系方式:028-86114342
邮 箱:schjkxxh@163.com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9号
四川省环境科学学会
2025年6月30日